政府透过修改《废物处置条例》 (第354章),对在堆填区、筛选分类设施和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处置建筑废物开征费用。其修改如下:

计划和管理指定废物处置设施是由以下政府部门所负责:

指定废物处置设施 负责部门
公众填料接收设施 土木工程拓展署
建筑废物筛选分类设施 土木工程拓展署
堆填区 环境保护署

模拟使用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的安全指南短片: 观看短片

妥善运载湿泥短片: 观看短片

如欲瞭解更多有关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的实施详情,请按此 到环境保护署网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