費用(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廿八日生效)
 

甲.  每批寄存在倉庫的爆炸品及爆炸品附件的費用為─

一.   如爆炸品或爆炸品附件總數(包括任何內包裝及外包裝的重量)不超逾50公斤

每月或不足1個月 $220

二.   如爆炸品或爆炸品附件總數(包括任何內包裝及外包裝的重量)超逾50公斤

每25公斤或不足25公斤每月 $110

乙.  由政府從倉庫送往任何其他地方的費用(包括移走許可證費 $195在內),須按照下表徵收。    每次交付費用 $

一.   不超逾50公斤

3,685

二.   超逾50公斤但不超逾100公斤

5,715

三.   超逾100公斤但不超逾250公斤

7,255

四.   超逾250公斤但不超逾500公斤

9,625

五.   超逾500公斤但不超逾1,000公斤

14,395

六.   超逾1,000公斤但不超逾1,500公斤

21,495

七.   超逾1,500公斤但不超逾2,000公斤

26,795

八.   超逾2,000公斤但不超逾2,500公斤

33,495

九.   超逾2,500公斤

40,095

丙.  關於礦場燃爆證書的費用    費用 $

一.   礦場燃爆證書

2,710

二.   礦場燃爆證書續期

2,180

三.   更換殘破或損毀的礦場燃爆證書

120

四.   礦場燃爆證書上予以註明

2,570

五.   補發遺失的礦場燃爆證書

120

丁.   牌照或許可證 批給牌照或許可證或將牌照或許可證續期的費用 $ 發出牌照或許可證複本的費用 $ 更改、增訂或批註牌照或許可證的費用 $

一.   製造第1類危險品(爆炸品)

每年 41,900 600 995

二.   貯存第1類危險品(爆炸品)但不包括─

(1)   第6分類(彈藥);及

(2)   第7分類第2部(爆竹煙花製品)

每年 29,700 600 995

三.   在以下地方貯存第1類第6分類危險品(彈藥)─

(1)   甲類貯存所

(2)   乙類貯存所




每年 40,500

每年 7,370




600

600

995 如屬爆炸品貯存所遷址,則須繳付的費用為 $2,560

四.   貯存第1類第7分類第2部危險品(爆竹煙花製品)─

(1)   份量不超逾200公斤

(2)   份量超逾200公斤




每年 10,300

每年 13,000




600

600

995 如屬爆炸品貯存所遷址,則須繳付的費用為 $2,560

五.   移動第1類危險品(爆炸品)的許可證

每張許可證 195    

六.   燃爆第1類危險品(爆炸品)的許可證,但不包括─

(1)   第6分類(彈藥);及

(2)   第7分類第2部(爆竹煙花製品)

每年 44,300 600 995 如屬領有牌照爆破區的更改, 則須繳付的費用為 $2,560